最近在上英文課,經常被老師糾正一些長久以來我一直以為是正確的英文文法、或句子....我把幾個在台灣常常聽到的記錄下來跟大家分享,也順便提醒自己不要再犯。
有些一時之間還想不起來,之後陸續更新,若大家有發現甚麼不對或要補充的,也歡迎隨時留言給我。
常見錯誤一:5 minutes later (或是 one period of time + later)
英文裡只有 in 5 minutes 或是 later
例句:
I will be there in 5 minutes 我五分鐘內會到那裏
I will be there later. 我晚一點會到那裏 (但我不確定要多久)
說起來也是,我們中文常常說 "我五分鐘後會到那裏",我們的理解是大概5分鐘會到,但是仔細看字面上,這其實是個不負責任的說法,因為"五分鐘後會到",按字面解釋其實代表的是最少五分鐘,最多....不知道要多久,那就應該直接說"我晚點會到",所以英文的說法可以理解成比較負責任的說法,"我五分鐘內會到"具體的說明五分鐘以內一定會到達那邊,或直接說"我晚點會到",不要給人有時間的期望。
常見錯誤二:too over
我們常在想要表達"太超過"或是"太多"時,用了too over來表示,但基本上英文裡沒有這個講法,英文裡應該是使用"too much" (這個大家應該也都會,重點是不能用too over)。
常見錯誤三:Tell me about that!! (句子是對的,但對這句子的理解經常是錯的)
當你聽見外國人跟你說"Tell me about that" 時,通常代表的是"I can't agree you anymore" (我實在是太同意你講的了)
嘿嘿,不是叫你再多跟他講些甚麼.....有沒有很shock 阿????
例句:
A: It's extremely crowded in the department store today. 今天百貨公司人超多
B: Tell me about that. 我跟你一樣看法 (通常意味著B 可能今天也去了百貨公司所以她也有相同體驗,絕對不是要叫你跟他解釋百貨公司是怎麼樣個人多喔!!)
常見錯誤四:我要去吃喜酒(參加別人的婚禮) 英文怎麼說?
大部分台灣學生都會說: I am going to attend a wedding party.
但在英文裡,wedding party 指的是在婚禮前,伴郎跟伴娘才能參加,要替婚禮做準備的活動。
正確的"婚禮(結婚的宴客)"英文應該是 wedding reception
所以我要去參加婚禮應該說:I am going to attend a wedding reception.
(或是簡單說 I am going to attend a wedding/ I am going to attend my friend's wedding)
p.s. 結婚的典禮或儀式 = wedding ceremo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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